2013年10月5日 星期六

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斯 (Ronald Coase) 2013年9月2日於芝加哥逝世 (Economics)

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 Nobel Prize 得主高斯 (Ronald Coase) 2013年9月2日於芝加哥逝世


諾獎經濟巨人高斯逝世

2013-09-04 05:00:13

【明報專訊】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、交易成本理論提出者高斯(Ronald Coase)9月2日於芝加哥逝世,享年102歲。高斯被視為「芝加哥學派」代表人物,是新制度經濟學的鼻祖,產權理論奠基人,其理論對中國的經濟改革影響深遠。
肺炎奪命 享年102
芝加哥大學法律學院昨日在官方網站公布高斯死訊。高斯的助手、浙江大學科斯經濟研究中心國際主任王寧向內地財新網透露,前些日子高斯正興奮地準備今年10月造訪中國。但4周之前,他出現呼吸短促,診斷為肺炎,其後病情反覆,延至本周一離世。
「老先生此前已表示過,不願意過度治療,希望能與(去年10月去世的)太太早日相聚。」王寧稱,醫院遵從高斯的意願,從8月28日起放棄實質性治療。按高斯遺囑,其遺體將捐獻作科研,不安排告別儀式。
高斯1910年生於倫敦市郊的威爾斯登(Willesden),父母皆為郵局工人。他於1932年獲倫敦政經學院(LSE)經濟學學士學位,1951年獲倫敦大學博士學位,其後移民美國,曾任教於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與弗吉尼亞大學,1964年後主要任教於芝加哥大學,1991年因對經濟組織產生原理的闡述及推動法學、經濟史和組織理論的發展,獲諾貝爾經濟學獎。
提交易成本 創「高斯定律」
高斯的主要洞見在於以「交易成本」解釋企業的性質和規模。他於1937年發表的首篇重要論文——《企業的性質》(The Nature of the Firm ),便詮釋了這個觀點。他以通用汽車為例,指出廠方買入別家製的輪胎而不自行生產,是因省下的成本要比自家生產好處大得多。這類對「製造」或「購買」的決策,在半個世紀後成為商學院日常研習個案。
到了1960年,高斯發表《社會成本問題》(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)論文,衍生了著名的「高斯定律」(Coase Theorem)。該理論認為,在市場交易成本為零的前設下,完善的產權界定可解决「外部效應」(externalities)問題。以噴黑煙的工廠污染為例,如果受影響居民擁有「不被污染權」,則工廠要排黑煙便要從受影響者購買「污染配額」,最終一個願買一個願賣,毋須政府干預,所謂「外部效應」就可解決。
(綜合報道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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憾未訪中國 批一孩政策可致滅亡

2013-09-04 05:00:13

【明報專訊】高斯很關注中國的經濟發展,中港經濟學家如張維迎、盛洪、周其仁及張五常等亦深受其理論影響。高斯生前最後一本著作就是與王寧合著的《變革中國:市場經濟的中國之路》(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),惟他說過一生莫大遺憾是未到過中國,原計劃10月訪華的他如今願望永遠無法實現。
1990年代初期,高斯產權理論在中國很流行,甚至影響到國企產權制度改革。部分人認為低估賤賣或賠錢出賣國企是 「明晰產權」的最好方式,甚至有說「國有資產全部流失之日,就是市場經濟完全確立之時」。
高斯曾批評計劃生育「開錯藥方」,他表示,若中國維持一孩政策,最終可能走向滅亡,因為家庭單位是國民經濟所依仗的基礎。
高斯與曾在加哥大學待了兩年的張五常交情深厚。高斯稱,1980年代初,他極力建議張五常到香港大學任教,因港大是當時研究中國最新經濟改革最好的地方。
(綜合報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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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9-04   蘋果日報   兩岸國際

提出交易成本 界定產權重要性
經濟學巨擘 高斯逝世


【Ronald Harry Coase 1910─2013】
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、芝加哥學派代表人物高斯,前日(周一)在美國芝加哥聖約瑟醫院逝世,享年102歲。高斯提出交易成本理論及「高斯定律」(Coase Theorem),強調只要釐清產權,毋須政府干預,市場就可解決問題,對產權理論、法津經濟學及新制度經濟學有極大貢獻,被譽為「當代最具影響力經濟學家之一」。
高斯生前在美國芝加哥大學執教多年,芝大前日發表聲明公佈他的死訊,但未透露死因。這位芝加哥經濟學派代表人物,跟一般經濟學家不同,他早已認定數學「不是我杯茶」,故此研究着重於法律規定和企業,當中兩篇重要著作,奠定他在經濟學界的地位。

《公司的本質》 避開市場成本

高斯1929年入讀倫敦政經學院,受到新任教的南非開普敦大學商業教授普蘭特(Arnold Plant)影響至深,「普蘭特向我介紹了史密斯的『無形之手』,讓我意識到一個具競爭力的經濟體系是如何由價格制度協調」。

1931年他拿獎學金赴美國學習,研究美國工業的截然不同結構。他在福特汽車公司和其他公司進行實地研究,讓他對交易成本有深刻體會,回國後除了在大學教書,還着手將他在美國見聞的體會整理,終於在1937年發表了《公司的本質》(The Nature of the Firm),以交易成本,包括時間、費用和經常開支,解釋了公司性質和規模。他認為,機構的成立是為避開「市場成本」。

哪些生產工序自行生產、哪些外判的相對成本,決定了一間公司的規模和性質。以美國通用汽車為例,寧願外購輪胎,都不自行生產,因為在外判競投中省掉的成本,遠較自行生產的好處大。

高斯是首位以這理論解釋現代企業規模的人,而直至今時今日,「生產」與「購買」的決定,仍然是大學商學院定時進行的個案研究。
在1960年,高斯再發表《社會耗費問題》(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),進一步探討交易成本,主張完善的產權界定可解決經濟活動產生的外在問題,即是經濟學上所稱的「界外效應」(Externality)。

這即著名的「高斯定律」,核心思想是產權交易和交易費用──如果交易費用為零,產權清晰而且能自由交換,即使由法律規定的權利分配不當時,市場會通過自由交換得以修正。
高斯1997年受訪時,就以簡單一句解釋:「人們會利用資源,務求生產出價值最高的東西。我覺得這是顯而易見的,根本不需要『高斯定律』。」

經濟學家張五常曾提出一個例子說明。如果地主有兩間並列的房子,其中一家養了一隻狗,日夜吠叫,騷擾鄰居,吠叫聲就是「界外效應」。地主可向養狗一家多收租金,作為「購買」養狗的權利;少收另一戶租金,作為承受狗吠聲的補償。計算及交易狗吠聲的費用雖然高,而且過程中沒有直接交易,但狗主已承擔了他所製造出來的「界外效應」,毋須政府干預。

1991年獲頒諾貝爾獎瑞典

瑞典皇家科學院的諾貝爾經濟學獎評選委員會,在1991年頒獎給高斯時,讚揚「發現和釐清了交易成本和產權,對公司架構和經濟運作的重要性」,「指出傳統基礎微觀經濟理論的不完整,因為它只包括生產和運輸成本,忽略了制訂和執行合約及管理公司的成本」。
美國經濟學家威廉森(Oliver Williamson)和溫特(Sidney Winter)在1993年著書談及高斯時,形容他是「當代最具影響力經濟學家之一」。

英國《金融時報》/彭博網


高斯生平

29/12/1910 生於倫敦,小時不良於行,雙腿用金屬支架,入讀殘障兒童學校
1923 12歲以獎學金入讀基爾伯恩中學(Kilburn Grammar School)
1927 大學入學試及格,中學畢業前已修畢倫敦大學首年課程
1929-31 入讀倫敦政經學院(LSE)商業學系,最後一年獲獎學金赴美學習一年
1932-34 任教於Dundee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Commerce
1934-35 任教於利物浦大學
1935-51 任教於LSE
1937 發表《公司的本質》;與Marion Ruth Hartung結婚,兩人一直無所出
1948 以Rockefeller Fellowship獎金赴美9個月
1951 移居美國,任教於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(SUNY Buffalo)
1959 轉往維珍尼亞大學任教
1960 發表《社會耗費問題》
1964 加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,任《法律與經濟》期刊編輯至1982年
1982至今 成為芝大榮休教授
1991 獲諾貝爾經濟學獎
02/09/2013 卒於芝加哥,享年102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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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憾從未踏足中國


高斯以產權理論傳世,對中國由共產主義發展市場經濟的制度變革充滿興趣,亦深刻影響中國經濟改革。他去年以101歲高齡出版的最後著作,就是《變革中國──市場經濟的中國之路》(How China Became Capitalist),又曾對合著的助手王寧說過,他的一生最大遺憾,就是有生之年沒去過中國。
2010年12月29日,即高斯100歲壽辰,中國十多家學術機構的學者在北京、上海和芝加哥三地舉行一場學術研討會為高斯賀壽,其間高斯在接受王寧的訪問中說,他對中國的濃厚興趣,可能是小時看《馬可孛羅遊記》時就有,後來中國推行改革開放,他就力促張五常去港大任教,因為他認為香港是研究中國經改的最好地方。

高斯定律影響中國經改

在張五常介紹下,高斯的產權理論在中國產生重大影響,新華網形容「在中國絕大部份經濟學人,都或多或少受到高斯的影響和啟發,而他更是在中國擁有大量忠實擁躉」,包括茅于軾、張維迎、盛洪、周其仁等內地最優秀的經濟學家。
高斯曾說,「經濟學的未來在中國」,理由一是中國人口多、人才多,理由二是認為中國市場經濟轉型的研究,將對經濟學發展有巨大貢獻。高斯2008年在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之際,用諾貝爾獎金在芝大舉辦大型中國經改研討會,後來亦成立「高斯中國學會」,推動中國經改研究。
中國農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向松祚表示,高斯說過「中國改革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奇蹟」,因為成功解決了全世界1/5人口的富裕問題,亦為其他國家經濟發展提供制度上借鑑。
向松祚說,高斯論證了產權明確保障,是市場經濟運作的最核心先決條件影響,中國的學者從高斯的理論分析出發展經濟的制度障礙,中國市場化改革的核心,也是越來越注重產權保護,「中國過去三十多年的改革,應該是高斯定律很好的實證應用」,今天改革深化,也是繼續完善產權制度,包括改革國有企業壟斷,對民營資本的產權保障。
他又透露,張五常和高斯在中國的好友,積極安排高斯今年10月到中國考察,可惜高斯等不及,留下遺憾。
新浪網/和訊網/新華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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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學巨人高斯102歲離世

星島日報 – 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5:48

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美國芝加哥大學宣布,在經濟學史上地位重要的殿堂級大師高斯(Ronald Coase),周二於芝加哥逝世,享年一百○二歲。高斯是新制度經濟學鼻祖、產權理論創始人,與本港經濟學家張五常淵源極深,其學說對中國經濟改革影響深遠,遺作正是新近出版的《變革中國-市場經濟的中國之路》。
  英國出生的高斯被視為芝加哥學派巨人。他的代表作是兩篇論文,其一是一九三七年的《公司的性質》(Nature of the Firm),講述交易成本的概念,該文奠定了現代企業理論的基礎,主要探討兩個問題:企業為甚麼會存在?企業的規模由甚麼因素決定?論文的核心內容便是以市場成本論與組織成本論來回答這兩個問題,寫這篇革命性文章時他只有二十多歲。
  另一篇代表作是一九六○年撰寫的《社會成本問題》(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),講述政府干預市場的能力遠較經濟學家預期為低,論文成為後來著名的「高斯定理」(Coase Theorem)基礎;該理論指,清楚界定的財產權可以克服非市場力量。
  另外,他也提出著名的「高斯猜想」(Coase Conjecture),即是像售賣汽車、雪櫃等耐用品的壟斷商,在一段時間後也會開始與其他壟斷商競爭,因此最後仍必須以較低價格出售商品。
  雖然高斯提出的不少理論引發更多的學術討論,但他卻是因為《公司的性質》和《社會成本問題》兩篇舊文,令他在一九九一年得到諾貝爾經濟學獎。他對產權理論、法律經濟學與新制度經濟學都有極大貢獻。
  高斯一九一○年生於英國倫敦郊區,父母均為郵局職員。他取得獎學金後入讀名校倫敦經濟學院,在校內接觸了經濟學大師史密斯(Adam Smith)的「無形之手」理論,後來再取得獎學金赴美研究美國工業的架構。他一九五一年獲倫敦大學博士學位,婚後搬到美國,六四年後主要任教於芝加哥大學。
  高斯的最後一本著作是與中國弟子王寧合著的《變革中國-市場經濟的中國之路》,當時他已一百○一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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